为确保群众在家门口就业、稳定增收,助推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近日,锦屏县人民检察院对企业负责人拟作相对
2023-04-27
(资料图片)
为确保群众在家门口就业、稳定增收,助推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近日,锦屏县人民检察院对企业负责人拟作相对不起诉案件举行公开听证会,依法最大程度减少办案对企业带来的负面影响。会议邀请了该县人大代表、公安机关人员、当事人、律师等参与听证工作。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情,充分阐述了对赵某某、龙某某职务侵占和挪用资金罪拟作不起诉处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涉案人员赵某某系企业负责人,龙某某与他人合办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分布在锦屏县的移民安置社区、部分乡镇与其他县市,让群众实现在家门口就业,确保脱贫人口稳定增收。两名涉案人员犯罪行为导致的社会影响小,已与其他股东达成谅解协议,表示将会依法依规经营好企业,服务好家乡建设。现场围绕“办了案子、垮了厂子”的利弊这一焦点问题进行讨论,经讨论一致同意检察机关作出的拟不起诉决定。
检察院召开听证会是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行使的重要举措。下一步,锦屏检察院将持续立足职能服务“六保”“六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优化营商环境,谨慎办理涉企案件,为助推锦屏民企健康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通讯员 王瑞梅
编辑 蒋鸿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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